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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药品安全管理工作须臾不可放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为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持有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我司成立药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为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驾护航,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我司药品安全委员会由余旗总经理担任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聂晶副总经理(分管质量)担任药物警戒负责人,各系统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集中商讨全集团药品安全问题,如果有任何重大药品安全问题发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召开药品安全紧急会议,对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后提出解决方案;综合协调全集团药品安全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以及应急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导各部门落实药品安全责任,指导、检查和监督全集团药品安全工作等。